美国对中国铸造焦作出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
2006-12-12 00:00 来源: 我的钢铁 作者:mysteel 查看历史数据
2006年12月7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铸造焦炭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案作出终裁:取消对原产于中国的铸造焦炭的反倾销措施将导致在合理的可预见的时期内对美国同类产业的损害继续或再度发生,因此,决定继续对本案实施反倾销措施。
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铸造焦炭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案作出的终裁结果
生产商/出口商 |
加权平均倾销幅度(%) |
山西大晋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01.62 |
中化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
105.91 |
五矿龙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75.58 |
中信贸易公司 |
48.55 |
普遍税率 |
214.89 |
2006年8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铸造焦炭进行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2704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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