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对中国钢格板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
2011年3月21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原产于中国的钢格板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见下表)。
2010年9月20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发布公告,应Fisher&Ludlow的申诉请求,决定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钢格板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3089090.10、73089090.20、73089090.30、73089090.40、73089090.50、73089090.60、73089090.91、73089090.92、73089090.93、73089090.94、73089090.95、73089090.96、73089090.99。2010年12月20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该案作出初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为20%~91%,补贴率为6%~129%。
加拿大对华钢格板作出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结果
出口商 倾销幅度(%) 补贴率(%)* 应支付的税收总额(人民币/公吨) 中钢集团烟台钢格板有限公司(SinoSteel Yantai Steel Grating Co., Ltd.) 5.86 16.26 543 上海大和格栅板实业(钢格板厂)有限公司(Shanghai DAHE Grating Co. Ltd.) 12.54 0 632 中国普遍 81.60 85 13064
*出口价格乘以该百分比
[更多详细数据,请使用钢联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