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中国石油管材作出反补贴行政复审初裁

2014-03-03 09:30 来源: 钢联资讯 查看历史数据

美国商务部2014年2月28日发布公告,商务部于2月25日对中国石油管材作出反补贴行政复审初裁:无锡西姆莱斯石油专用管制造有限公司(WuxiSeamlessOilPipeCo.,Ltd.)、霸州石油专用管制造有限公司(Bazhou Seamless Oil Pipe Co.,Ltd.)、辽阳石油专用管制造有限公司(Liaoyang Seamless Oil Pipes Co.Ltd)、内蒙古托克托县蒙丰特钢有限公司(Mengfeng Special Steel Co.Ltd)、松原石油专用管制造有限公司(Songyuan SeamlessOilPipesCo.Ltd)补贴幅度为31.78%;江苏诚德钢管股份有限公司(Jiangsu Chengde Steel Tube Share Co.,Ltd.)补贴幅度为1.49%。

2013年2月28日,应美国钢铁公司(The United States Steel Corporation)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对中国石油管材进行反补贴行政复审立案调查,调查期为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3042910.10、73042910.20、73042910.30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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