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对进口半成品铁、非合金钢和钢筋作出保障措施终裁

2019-10-14 09:03 来源: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 更多历史数据,上钢联数据

20191011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埃及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埃及调查机关对建筑用进口半成品铁、非合金钢和钢筋(Semi-finished products of iron or non-alloy steel and steel rebar (bars, rods and coils) for construction purposes)作出保障措施终裁,决定自20191012日起对涉案产品以到岸价(CIF)征收附加关税作为保障措施(详见下表),有效期为3年(包括临时保障措施时间)。涉案产品的税号为721372147207

涉案产品

附加关税(第1年的后半年)

附加关税(第2年)

附加关税(第3年)

钢筋(税号为7213、7214)

到岸价的25%或不低于125美元/吨

到岸价的21%或不低于105美元/吨

到岸价的17%或不低于85美元/吨

半成品铁、非合金钢(税号为7207)

到岸价的16%或不低于74美元/吨

到岸价的13%或不低于60美元/吨

到岸价的10%或不低于46美元/吨

2019331日,埃及对进口半成品铁、非合金钢和钢筋启动保障措施立案调查,调查期为201711日~20181231日。2018415日,埃及开始对进口涉案产品实施临时保障措施。

(编译自:世贸组织官网)

原文:

https://docsonline.wto.org/dol2fe/Pages/SS/directdoc.aspx?filename=q:/G/SG/N8EGY9.pdf


资讯编辑:李芝瑶 021-26093491
资讯监督:王新斌 021-26093347
资讯投诉:陈杰 021-26093100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且仅代表原作者观点,转载并不意味着Mysteel赞同其观点,或证明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准确性,本文所载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直接决策建议。转载仅为学习与交流之目的,如无意中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Mysteel 021-26093490联系与处理。


[查数据、做研究,上钢联数据]

相关文章

钢铁资源

请输入关键字,如品名、公司名、规格、材质、钢厂、电话